[{"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07180-arch_law-12":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07180-801-0101-012","architect","107180",107,"營建法規與實務",12,null,"下列何者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規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A":14,"B":15,"C":16,"D":17},"議決公共基金之分配","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公告","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提供","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19],"A","single",[],"本題考點：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法定職務範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以及「管理委員會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權限分工；題幹問的是「非」管理委員會職務者。\n【正解理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逐款列出管理委員會之職務，與公共基金有關的只有「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一款，性質是執行與保管，並沒有「議決」公共基金分配的權限。公共基金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但「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8 條第 3 項）；連住商混合社區要分開成立管理委員會時，「公共基金之分配」也要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同條例第 26 條第 1 項）。可見「議決分配」屬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權限，管理委員會只負責把決議執行出來，而且管理委員會本身應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負責並報告會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9 條）。選項 (A) 把決策權錯置給管理委員會，不屬於其職務，故選 A。\n【逐項排除】\n(A) 不屬管理委員會職務，為本題答案。錯在「議決」與「分配」兩處：管理委員會對公共基金只有收支、保管及運用的執行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運用要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同條例第 18 條第 3 項）；公共基金之分配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的事項（同條例第 26 條第 1 項）。改成「公共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才是管理委員會的職務。\n(B) 屬管理委員會職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明列「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選項文字與條文一致。這一款也是管理委員會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負責、報告會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9 條）的具體落實。\n(C) 屬管理委員會職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明列「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例如住戶擅自變更專有部分用途時，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制止不從再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5 條第 2 項），正是這一款的運用。\n(D) 屬管理委員會職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明列「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管理委員會得委任或僱傭領有登記證或認可證之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執行管理維護事務（同條例第 42 條），委任之後的監督也落在管理委員會身上。\n【記憶點】管委會「執行、保管、制止、公告」，區權會「議決」；公共基金的分配與運用方向由區權會決定，管委會只管收支保管與照決議運用。",900,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9,"建築師法有關開業規定之敘述，何者為錯誤？",{"number":31,"session":7,"stem":32},10,"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有關選擇性招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number":34,"session":7,"stem":35},11,"起造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專有部分之陽台…",{"number":37,"session":7,"stem":38},1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5 條規定，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老舊公寓大廈，召開區分…",{"number":40,"session":7,"stem":41},1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9 條規定，公寓大廈各區分所有權人係按何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number":43,"session":7,"stem":44},1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新建築物之起造人應於何時完成規約草約？",[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規定，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相關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老人住宅之臥室，其樓地板面積應為 9 平方公尺以上，居住人數最多…",{"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若興建 35 棟集村農舍，下列何者非屬該集村農舍應設置之…",{"number":10,"session":59,"stem":60},"110180","依建築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9186320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