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07180-arch_law-42":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07180-801-0101-042","architect","107180",107,"營建法規與實務",42,null,"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集合住宅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4,"B":15,"C":16,"D":17},"每單位限設 1 處","每處面積不得大於 15 平方公尺","挑空樓層平均高度不得大於 7 公尺","夾層僅得於 1 或 2 層設置",[19],"A","single",[],"本題考點：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的位置、面積、高度與夾層設置限制，重點在辨認法條用的是「不得小於」還是「不得大於」、「不得超過」的數值上限，以及「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的數量限制。\n【正解理由】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4 條之 1，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挑空部分「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並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之上方，且限於面向道路、公園、綠地等深度達六公尺以上之法定空地或其他永久性空地之方向設置。選項(A)「每單位限設 1 處」與條文的數量限制完全一致，敘述正確。其餘三個選項都是把條文的數值或方向改掉：面積是下限而非上限、挑空樓層高度上限是 6 公尺而非 7 公尺、夾層的設置位置是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而非第 1 或第 2 層。故選 A。\n【逐項排除】\n(A)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4 條之 1 第一款的數量要件是「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選項所稱「每單位限設 1 處」即此要件。同款另有兩個位置要件（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上方、面向深度達六公尺以上之法定空地或永久性空地），選項雖未提及，但所寫的部分沒有與條文衝突之處。\n(B) 錯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4 條之 1 第二款規定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十五平方公尺」，15 平方公尺是「下限」，不是上限；選項寫成「不得大於」，方向剛好相反。改成「每處面積不得小於 15 平方公尺」才對。此外同款還有總量控制：各處面積合計不得超過該基地內建築物允建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真正的「上限」是這個合計比例，而不是單處 15 平方公尺。\n(C) 錯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4 條之 1 第三款規定「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其旁側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也不得超過六公尺。選項把上限寫成 7 公尺，數值錯誤；另外條文管的是「挑空樓層高度」本身，並沒有「平均高度」的寫法，選項把量的定義也改掉了。改成「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才對。\n(D) 錯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4 條之 1 第五款規定，設置不超過各該樓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之夾層者，「僅得於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設置」。選項寫「1 或 2 層」，把設置位置錯成第 1 層或第 2 層，而且漏了「擇一處」的數量限制。改成「僅得於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設置」才對。\n【記憶點】住宅挑空三句話：每戶一處、每處不小於 15 平方公尺、挑空樓層高度不超過 6 公尺；夾層只能在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936,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39,"地下建築物，應依場所特性及環境狀況，每多少平方公尺範圍內配置適當之泡沫、乾粉或二氧化…",{"number":31,"session":7,"stem":32},40,"高層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防災中心，防災中心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多少平方公尺？",{"number":34,"session":7,"stem":35},41,"建築物高度超過多少層樓以上部分之最大一層樓地板面積，在 1500 平方公尺以下者，至…",{"number":37,"session":7,"stem":38},43,"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規定，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多少…",{"number":40,"session":7,"stem":41},44,"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除地質良好不致崩塌外，挖土深度在多少公尺以上，應有…",{"number":43,"session":7,"stem":44},45,"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41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適用地區，非…",[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土地重劃之範圍選定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公告禁止該地區之土地移…",{"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有關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組織與經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山坡地設計時計算平均坡度之正方格坵塊，其每邊長至多不大於多少公…",{"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老人住宅服務空間之設置面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9,"stem":60},"110180","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應按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何種比…",179186320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