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07180-arch_law-8":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07180-801-0101-008","architect","107180",107,"營建法規與實務",8,null,"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何時辦理洽減之？",{"A":14,"B":15,"C":16,"D":17},"於服務建議書中敘明每次洽減額度，並由機關檢閱","評選會議進行時","採行協商措施時","簽約後",[19],"C","single",[],"本題考點：最有利標決標原則上不訂底價；若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時，洽減的時點。\n【正解理由】《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2 條規定：「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條文把洽減的時點明定在「採行協商措施時」，因為最有利標的評選重點在技術、品質、功能等綜合評比，價格只是評選項目之一（《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5 條列有價格項目），減價問題放在協商程序中與其他可更改項目一併處理，並且依同辦法第 4 條，得採行協商措施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協商時得更改之項目。選項 (C)「採行協商措施時」與條文一致。故選 C。\n【逐項排除】\n(A) 不符合。「於服務建議書中敘明每次洽減額度，並由機關檢閱」並非《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2 條所定的洽減方式。服務建議書是投標時提出的文件，此時機關尚未確認廠商報價是否逾底價，無從預先決定減價額度；條文要求的是在協商措施進行時，由機關與廠商就價格洽減。改成「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才對。\n(B) 不符合。評選會議的任務是依招標文件載明的評選項目、子項及其配分或權重評定廠商（《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9 條），不是議價場合。《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2 條把洽減放在協商措施，而非評選會議進行時。改成「採行協商措施時」才對。\n(C) 符合。與《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2 條文字一致。協商的紀錄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3 條第 2 項應附於評選紀錄中；參與協商廠商依協商結果重行遞送的投標文件，與協商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項目不予評選，以重行遞送前之內容為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7 條）。\n(D) 不符合。簽約後契約價金已經確定，廠商報價是否逾底價的問題必須在決標前解決，否則根本無法決標。《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2 條明定在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時點在決標之前。改成「採行協商措施時」才對。\n【記憶點】最有利標：原則不訂底價；訂了底價又超底價，就在「協商措施」時洽減。",576,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5,"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廁所盥洗室有關洗面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1,"session":7,"stem":32},6,"政府採購法所稱之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那些項目，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number":34,"session":7,"stem":35},7,"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有關政府工程採購驗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7,"session":7,"stem":38},9,"建築師法有關開業規定之敘述，何者為錯誤？",{"number":40,"session":7,"stem":41},10,"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有關選擇性招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number":43,"session":7,"stem":44},11,"起造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專有部分之陽台…",[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法規定，建築法施行前，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而未領有使用執照者，其所有權人應申請核…",{"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依建築法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除應通知所有權人或占有…",{"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下列何者非屬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無窗戶居室？",{"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某一新建 30 層之純集合住宅大樓依法設有 200 個停車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number":10,"session":59,"stem":60},"110180","依建築法規定，二層以上建築物施工時，其施工部分距離道路境界線或基地境界線至少多少公尺…",17918632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