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無障礙樓梯於平臺靠牆側設置單道扶手,下列圖示何者正確?

- A(見附圖)
- B(見附圖)
- C(見附圖)正解 ✓
- D(見附圖)
官方答案 C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53 題(場次代碼 108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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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無障礙樓梯單道扶手在梯段末端的收尾方式——扶手是否越過最下一階,再轉成一段水平延伸,讓使用者離開梯段、踏上平坦地面時仍有扶持。
正解理由
先確認適用框架:建築物設置之直通樓梯,至少應有一座為無障礙樓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2);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樓梯者,其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301 節),而該章之下設有「樓梯扶手」專節(同規範第 305 節)。扶手高度方面,設單道扶手者,扶手上緣距地板面應為75公分至85公分(《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7.3.3 節);
但四個圖都沒有標註高度,所以本題的區辨點不在高度,而在扶手末端的形狀。從構造原理看,扶手的功能是在整段升降過程提供連續的抓握與平衡支撐;行動不便者、持拐杖者或視障者最需要扶持的時刻,正是從傾斜的梯段轉換到水平地面的那一步——身體重心由前傾轉回直立,步伐由跨階轉為平步。因此扶手的斜段要延續到最下一階之外,再轉成水平段向前延伸,讓腳已踏上平地之後,手仍握在扶手上,等步伐穩定才放手。
依題圖所示,(C) 的扶手斜段沿梯段向下,過了最下一階後轉為水平並向外延伸一段才結束,是四個圖中唯一具有水平延伸段的做法,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錯誤。依題圖所示,扶手斜段在到達最下一階之前就已中斷,梯段最下方幾階的上方沒有扶手可握。使用者走到梯段末端、最需要支撐的位置反而失去扶持,扶手的連續性也斷了。要改成正確做法,斜段須延續到最下一階之外,並再接一段水平延伸,如 (C)。
- (B)
錯誤。依題圖所示,扶手斜段延伸到最下一階附近便以斜向截斷收尾,沒有轉成水平段。它雖然大致涵蓋了整個梯段,但使用者一踏上平地,手就已經到了扶手盡頭,轉換步伐的那一步沒有支撐;而且端頭停在仍然傾斜的高度,手順著扶手滑下時會直接脫手。要改成正確做法,須在最下一階之外加設水平延伸段後再收頭。
- (C)
正確。依題圖所示,扶手斜段到最下一階後轉為水平並向外延伸,扶手涵蓋梯段全長,且在梯段終點外的平坦地面上方仍可抓握,符合扶手連續、末端水平延伸的構造目的。
- (D)
錯誤。依題圖所示,扶手斜段到最下一階附近即直接向下彎折成垂直段,中間沒有水平延伸段。向下彎折只是把端頭收掉,並沒有增加沿行進方向可握持的長度:使用者離開最後一階時,手只能順著垂直段往下滑,無法隨步伐向前繼續握持。這是把「端部收頭」誤當成「水平延伸」。要改成正確做法,須先接水平延伸段,再作端部收頭。
記憶點
無障礙樓梯扶手看末端:斜段要越過最後一階、再「拉平」一段;斷在半途、斜向截斷、直接下彎都少了這段水平延伸。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