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08180-arch_law-12":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08180-801-0101-012","architect","108180",108,"營建法規與實務",12,null,"依建築法規定，有關建築使用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4,"B":15,"C":16,"D":17},"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如有變更使用類組應申請變更使用","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接獲申請使用執照，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0 日內派員查驗完竣","法定停車空間之變更，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公眾使用時，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檢查其構造、設備及室內裝修",[19],"C","single",[],"本題考點：建築法使用管理規定中，變更使用執照的申請範圍（使用類組變更與停車空間等項目變更）、使用執照查驗期限，以及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時主管建築機關的檢查義務。\n【正解理由】《建築法》第 73 條第 2 項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建造行為以外之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依《建築法》第 73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的（《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8 條），進一步把「建築物或法定空地停車空間之汽車或機車車位之變更」與「建築物獎勵增設營業使用停車空間之變更」列為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項目。停車空間既被法律與子法明文列入，選項(C)稱法定停車空間之變更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與條文相反，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正確。《建築法》第 73 條第 2 項前段要求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有變更使用類組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使用類組是建築物防火、避難、結構載重等檢討的前提，類組一變，原本核定的檢討基礎就不再成立，所以要重新取得許可。\n(B) 正確。《建築法》第 70 條第 1 項規定建築工程完竣後申請使用執照，主管建築機關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派員查驗完竣，與選項所寫的 10 日一致；同條但書另允許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查驗期限展延為二十日，選項雖未提及展延，但所述的一般期限並無錯誤。變更使用之檢查及發照期限，依《建築法》第 75 條亦準用同一規定。\n(C) 錯誤。停車空間是《建築法》第 73 條第 2 項明文列舉、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的項目之一，《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8 條更具體到汽車或機車車位之變更都包括在內。選項把它寫成「免申請」，主體（法定停車空間）與效果（免辦）都和條文相反。考生容易混淆的是《建築法》第 73 條第 2 項但書「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得免辦，依同法第 73 條第 3 項其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另定；這是依規模設定的例外，並不是把停車空間這個項目整個排除在外。改成正確的說法：法定停車空間之變更，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n(D) 正確。《建築法》第 76 條規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公眾使用時，主管建築機關應檢查其構造、設備及室內裝修，消防安全設備部分並應會同消防主管機關檢查。與此配套，《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這類變更使用涉室內裝修者，室內裝修部分應併同變更使用執照辦理。\n【記憶點】變更使用執照兩條路：類組變了要辦；類組沒變但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有變也要辦，停車位一動就要申請。",849,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9,"依建築法規定，有關建築物強制拆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1,"session":7,"stem":32},10,"依建築法規定，下列有關建築執照之敘述，何者正確？",{"number":34,"session":7,"stem":35},11,"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number":37,"session":7,"stem":38},13,"下列何者不是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規定之適用範圍？",{"number":40,"session":7,"stem":41},14,"依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規定，建築工程部分完竣後可供獨立使用者，得核發部分使用執…",{"number":43,"session":7,"stem":44},15,"下列何者非建築法所稱之雜項工作物？",[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規定，有關變更使用執照相關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老人住宅之臥室，其樓地板面積應為 9 平方公尺以上，居住人數最多…",{"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若興建 35 棟集村農舍，下列何者非屬該集村農舍應設置之…",{"number":10,"session":59,"stem":60},"110180","依建築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9186320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