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08180-arch_law-13":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08180-801-0101-013","architect","108180",108,"營建法規與實務",13,null,"下列何者不是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規定之適用範圍？",{"A":14,"B":15,"C":16,"D":17},"實施都市計畫地區","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地區","經內政部指定地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19],"B","single",[],"本題考點：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以及它與建築法適用地區之間的連動關係。\n【正解理由】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第 1 條係依《建築法》第 97 條之 1 授權訂定。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1 項，該辦法以建築法所列適用地區之山坡地為適用範圍，而《建築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列的適用地區只有三款：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經內政部指定地區。至於山坡地本身，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2 項是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劃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所以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是「建築法三款適用地區」與「公告山坡地」兩個條件的交集。選項(B)「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地區」不在三款之內，故選 B。\n【逐項排除】\n(A) 屬適用範圍。實施都市計畫地區是《建築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列第一款適用地區，其中經公告之山坡地即受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規範。\n(B) 不屬適用範圍。《建築法》第 3 條第 1 項的指定權限在「內政部」，也就是同法第 2 條第 1 項所稱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雖然是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卻沒有自行指定建築法適用地區的權限，因此「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地區」並非建築法適用地區，自然也不是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考生會混淆，是因為都市計畫法上確實有地方政府指定的機制：《都市計畫法》第 10 條規定經內政部「或縣（市）（局）政府」指定應依都市計畫法擬定市（鎮）計畫之地區應擬定市（鎮）計畫。那是指定「擬定都市計畫」的地區，與建築法適用地區的指定是兩套制度。改成正確的說法：經內政部指定地區。\n(C) 屬適用範圍。經內政部指定地區是《建築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列第三款適用地區，指定主體為中央，與(B)只差在「誰指定」，是本題真正的鑑別點。\n(D) 屬適用範圍。實施區域計畫地區是《建築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列第二款適用地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53 條亦規定非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其在山坡地範圍內者，並應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之規定為之，可見區域計畫地區（非都市土地）的山坡地同樣適用。\n【記憶點】建築法適用地區三款「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內政部指定」，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就是這三款裡的公告山坡地；指定權在內政部，縣市政府沒有。",928,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10,"依建築法規定，下列有關建築執照之敘述，何者正確？",{"number":31,"session":7,"stem":32},11,"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number":34,"session":7,"stem":35},12,"依建築法規定，有關建築使用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7,"session":7,"stem":38},14,"依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規定，建築工程部分完竣後可供獨立使用者，得核發部分使用執…",{"number":40,"session":7,"stem":41},15,"下列何者非建築法所稱之雜項工作物？",{"number":43,"session":7,"stem":44},16,"下列何者不具備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資格？",[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部分完竣後可供獨立使用者，得核發部分使用執照。再依建築物部分使…",{"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建造農舍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書圖文件…",{"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下列何者不是建築技術規則所稱的特定建築物？",{"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依建築法規定之主管建築機關，在臺北市轄區內為臺北市政府，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為經內…",{"number":10,"session":59,"stem":60},"110180","依建築法規定，下列何者得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許可，突出建築線？",179186320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