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10180-arch_law-25":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10180-801-0101-025","architect","110180",110,"營建法規與實務",25,null,"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在商業區時至多不得大於多少？",{"A":14,"B":15,"C":16,"D":17},"25","30","35","40",[19],"B","single",[],"本題考點：建築技術規則高層建築物專章中「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的上限，條文依使用分區分成商業區、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兩級。\n【正解理由】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下列各值：商業區為三十；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為十五。題目同時限定了兩個條件：分區是「商業區」，問的是「至多不得大於多少」，也就是法定上限本身。比值的分子是建築物的總樓地板面積，分母是基地內留設的空地面積；比值不得大於 30，換個方向講，就是留設空地至少要達到總樓地板面積除以 30 的量。先對分區、再確認問的是上限，就能直接對到條文的數值，故選 B。\n【逐項排除】\n(A) 25：條文給商業區的上限是 30，不是 25。實際設計若把比值做到 25，固然沒有超過上限、可以符合規定，但題目問的是法定的「至多」值；把 25 當成上限，等於把商業區的管制寫得比《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更嚴，條文中也沒有任何分區以 25 為上限。要對，應改為 30。\n(B) 30：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所列商業區之值一致，是商業區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的法定上限，符合題目所問。\n(C) 35：超過條文所定商業區上限 30。比值越大，代表同樣的總樓地板面積所配的空地越少；以 35 為上限，留設空地就會低於條文要求的最低量，因此不是法定上限，應改為 30。\n(D) 40：同樣超過商業區上限 30，偏離得比 (C) 更多；條文中也沒有任何分區以 40 為上限。另一個分級「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的上限反而更嚴，是 15。應改為 30。\n【記憶點】高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留設空地」：商業區不得大於 30，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不得大於 15，商業區較寬、住宅區較嚴。",710,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22,"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廣告牌塔主要部分之構造不得為下列何者？",{"number":31,"session":7,"stem":32},23,"防火構造建築物內之挑空部分，應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number":34,"session":7,"stem":35},24,"某十層樓高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應按每多少平方公尺，以具有…",{"number":37,"session":7,"stem":38},26,"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增值稅得予減免，下列何者依規定係減徵 40%？",{"number":40,"session":7,"stem":41},27,"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規定，山坡地應於雜項工程完成查驗合格後，領得雜項工程使用執照，始…",{"number":43,"session":7,"stem":44},28,"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架空走廊如穿越道路，其廊身與路面垂直淨距離最低不得小於多少？",[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於避難層開向屋外出入口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何者可以透過中央指定之專業機構完成評定並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第 4 條，起造人申請雜項執照，下列何者非為必要檢附的文件？",{"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1180","依建築師法規定，建築師開業後，下列何種情形無須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number":10,"session":59,"stem":60},"109180","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室內裝修從業者？",179186320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