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供住宿類(H-2)組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規定檢查項目除直通樓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外,尚包括下列那一項?

  1. A內部裝修材料
  2. B走廊
  3. C防火區劃
  4. D安全梯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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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中「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的簽證項目,以及供 H-2 組別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只檢查其中特定項目的規定。

正解理由

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制度的法律依據在《建築法》第 77 條第 3 項: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並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與申報方式由內政部依同法第 77 條第 5 項訂定,這就是《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 1 條所稱、依該授權訂定的辦法。辦法所稱「標準檢查」,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 2 條是就建築物現況檢查是否符合其建造、變更使用、室內裝修時之建築相關法令規定。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附表二把標準檢查的簽證項目分成兩大類:「防火避難設施類」列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走廊(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屋頂避難平臺、緊急進口;「設備安全類」列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特殊供電、空調風管、燃氣設備。同表備註另外規定:供 H-2 組別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題幹已列出直通樓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備註清單中唯一還沒列出的就是安全梯,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附表二的完整清單確實把內部裝修材料列在防火避難設施類,但 H-2 組別集合住宅適用的是同表備註的清單,其中沒有內部裝修材料。這也和內部裝修材料的管制體系相呼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88 條的表中,H-2 組那一列在專用樓地板面積、居室與通達地面之走廊及樓梯各欄都以「–」表示,一般住宅用途本身不是內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的列管對象(無窗戶之居室、使用燃燒設備之房間等列另有規定)。內部裝修材料要成為檢查項目,對象須是適用完整清單的其他類組建築物,不是 H-2 集合住宅。

  2. (B)

    走廊: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附表二完整清單列的是「走廊(室內通路)」,屬防火避難設施類;H-2 備註清單沒有走廊。考生常以為走廊是避難動線、一定要檢查,但 H-2 集合住宅的避難動線檢查集中在直通樓梯、安全梯與避難層出入口這幾個垂直與出口節點。本選項要改成「安全梯」,才落在 H-2 的檢查清單內。

  3. (C)

    防火區劃:不符合題目所問。防火區劃是《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附表二完整清單防火避難設施類的首項,適用於一般建築物的標準檢查,但 H-2 備註清單沒有列入。同表備註並要求各檢查項目應按實際現況用途檢查簽證及申報,現況用途為 H-2 集合住宅者,就依其備註清單辦理,不檢查防火區劃。要讓防火區劃成為檢查項目,對象須改為適用完整清單的其他類組建築物。

  4. (D)

    安全梯:符合題目所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附表二備註明列安全梯為 H-2 組別集合住宅的檢查項目,與題幹所列項目合起來就是完整的 H-2 清單。安全梯與直通樓梯不是同一個項目: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6 條第 1 項,依規定應設置之直通樓梯,在建築物通達一定樓層以上時,其構造應改為室內或室外之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因此直通樓梯檢查的是樓梯本身的設置,安全梯檢查的是這些樓梯是否具備安全梯的構造要求,兩者在清單上分列。

記憶點

H-2 集合住宅的公安標準檢查只看「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加上「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防火區劃、內部裝修材料、走廊都不在其中。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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