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11180-arch_law-23":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11180-801-0101-023","architect","111180",111,"營建法規與實務",23,null,"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既存違章建築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4,"B":15,"C":16,"D":17},"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統一訂定，全國一致，以符合公平性原則","既存違章建築有影響公共安全者，應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之","既存違章建築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得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分類分期予以列管拆除之","既存違章建築是否影響公共安全，得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自行額外增加認定",[19],"A","single",[],"本題考點：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對「既存違章建築」的處理分流（影響公共安全者限期拆除、不影響者分類分期列管拆除）、影響公共安全範圍的認定權，以及既存違章建築劃分日期由誰公告。\n【正解理由】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11 條之 1 第 3 項，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之，並以一次為限。這句有三個要件：決定者是「當地主管機關」、方式是「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次數「以一次為限」。選項 A 把決定者改成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把分區改成全國一致，前兩個要件都與條文相反，是本題唯一錯誤的敘述，故選 A。\n【逐項排除】\n(A) 錯誤。不符之處有兩個：第一，主體錯，《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11 條之 1 第 3 項的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決定，不是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第二，方式錯，條文是「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各地、甚至同一轄區內不同分區都可能不同，並非全國一致。正確寫法是「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之，並以一次為限」。選項後半「以符合公平性原則」是附加的立法理由，條文沒有這種說法，不能據以支撐全國一致。\n(B) 正確。《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11 條之 1 第 1 項前段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主體、要件與效果都與選項一致。\n(C) 正確。《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11 條之 1 第 1 項後段規定不影響公共安全者，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分類分期予以列管拆除。注意效果仍是「列管拆除」，只是排序在後，並不是合法化或免拆；這也與《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6 條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的立場一致。\n(D) 正確。《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11 條之 1 第 2 項列舉影響公共安全的範圍：供營業使用之整幢違章建築、垂直增建占用屋頂避難平臺或樓層達二層以上、水平增建占用防火間隔、防火巷、騎樓、法定空地供營業使用或開放空間；最後一款明定「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這一款就是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在列舉項目之外增加認定的授權，選項所說的「自行額外增加認定」有條文依據。\n【記憶點】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安→訂計畫限期拆；不影響→分類分期列管拆；劃分日期→當地分區公告、只能一次。",822,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20,"我國憲法保障國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但在某些情形下，建築法明定主管建築機關得…",{"number":31,"session":7,"stem":32},21,"在現行建築法管理體制下，未領有建造執照即擅自建造與已領有建造執照未按圖施工之間的差異…",{"number":34,"session":7,"stem":35},22,"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number":37,"session":7,"stem":38},24,"依建築法及其相關規定，有關已授權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地方情形自行訂定，但仍必…",{"number":40,"session":7,"stem":41},25,"依建築師法規定，建築師開業後，下列何種情形無須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number":43,"session":7,"stem":44},26,"依建築師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備具開業建築師登記簿之載明事項？",[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應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範圍？",{"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下列何者非屬住宅法所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之住宅資訊？",{"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之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0180","防火構造建築物內之挑空部分，應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number":10,"session":59,"stem":60},"109180","下列那一項規模之招牌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179186320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