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11180-arch_law-60":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11180-801-0101-060","architect","111180",111,"營建法規與實務",60,null,"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4,"B":15,"C":16,"D":17},"法令無限制，得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任期為 1 至 2 年，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 1 年","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任期","法令無限制，依規約規定",[19],"B","single",[],"本題考點：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的法定框架，也就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所定「任期一至二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的原則與補充規定，以及它和同條例第 29 條第 2 項交由自治決定之事項的分工。\n【正解理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1 項要求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同條例第 29 條第 2 項把主任委員、管理委員的選任、解任、權限、委員人數、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交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任期」並不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2 項這份清單裡，而是由同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單獨規定：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拆開來看有三個要件：任期的決定來源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可選的範圍是一至二年；兩者都沒有規定時，由法律直接補上一年。選項 (B)「任期為 1 至 2 年，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 1 年」把範圍與補充規定同時寫齊，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一致，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錯誤。不符之處有兩點：「法令無限制」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相反，法律已把任期框在一至二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能在這個範圍內選定，不能決議出超過範圍的任期；而且選項只講會議決議，漏了規約同樣可以規定任期，也漏了兩者都未規定時任期一年的補充規定。改成「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未規定者任期一年」才對。\n(B) 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明定任期一至二年，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定之，未規定者任期一年，選項內容與原文相符。\n(C) 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把任期的決定來源寫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並由法律直接訂出範圍與補充值，條文中沒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任期」的程序，選項把程序與核定主體都寫錯了。主管機關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6 項、第 25 條第 4 項出現的角色，是在無法互推召集人等情形下依申請指定，或得視實際需要指定臨時召集人、管理負責人，處理的是「由誰擔任」，不是核定任期長短。改成「任期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在一至二年內定之，未規定者任期一年」才對。\n(D) 錯誤。不符之處有兩點：「法令無限制」錯誤，理由同 (A)；而且只寫「依規約規定」，漏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可以規定任期，也漏了兩者都未規定時任期一年的補充規定。改成「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未規定者任期一年」才對。\n【記憶點】管委任期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9 條第 3 項：會議或規約在一至二年內選，沒選就一年；主委、管理負責人、財務及監察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委員連選得連任。",1172,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5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應將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之…",{"number":31,"session":7,"stem":32},58,"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用辭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4,"session":7,"stem":35},59,"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下列何者得做為約定專用部分？",{"number":37,"session":7,"stem":38},61,"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起造人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之計算標準，…",{"number":40,"session":7,"stem":41},62,"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最多不超過多…",{"number":43,"session":7,"stem":44},63,"依營造業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4180","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某建設公司刻正推動都市更新案件，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業經當地主…",{"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3190","營造業法所稱資本額，於營造業以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者，係指下列何者？",{"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2190","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屬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0180","依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規定，不得複評為優良營造業者不包含下列何者？",{"number":10,"session":59,"stem":60},"109180","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918632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