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61},["ShallowReactive",2],{"q-114180-arch_law-42":3},{"question":4,"neighbors":26,"sameNumber":45,"prev":34,"next":37},{"id":5,"classKey":6,"session":7,"year":8,"subject":9,"number":10,"groupStem":11,"ownStem":12,"stem":12,"options":13,"answer":18,"answerKind":20,"answerS":11,"answerNote":11,"images":21,"explanation":22,"withheld":11,"deepChars":23,"freq":24,"indexable":25},"arch-114180-801-0101-042","architect","114180",114,"營建法規與實務",42,null,"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土地重劃之範圍選定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公告禁止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新建、增建、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其禁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A":14,"B":15,"C":16,"D":17},"6 個月","1年","1 年 6 個月","2年",[19],"C","single",[],"本題考點：都市計畫法新市區建設中，土地重劃範圍選定後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及建築行為的最長期間。\n【正解理由】依《都市計畫法》第 58 條第 4 項，土地重劃之範圍選定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公告禁止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新建、增建、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但禁止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故選 C。\n【逐項排除】\n(A) 不符合。6 個月短於《都市計畫法》第 58 條第 4 項規定的上限；法條規定的最長期間是一年六個月。\n(B) 不符合。1 年同樣不是法定上限，《都市計畫法》第 58 條第 4 項允許的最長禁止期間為一年六個月。\n(C) 符合，本題答案。《都市計畫法》第 58 條第 4 項明定土地重劃範圍選定後的禁止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n(D) 不符合。2 年是《都市計畫法》第 81 條第 3 項都市計畫新訂、擴大或變更時禁建期限的上限，也是《都市更新條例》第 54 條第 2 項、第 42 條第 2 項都市更新禁止期限的上限，不是土地重劃的禁止期間；土地重劃應為一年六個月。\n【記憶點】土地重劃禁止期間最長一年六個月；都市計畫新訂擴大變更的禁建、都市更新的禁止則最長二年。",701,1,true,[27,30,33,36,39,42],{"number":28,"session":7,"stem":29},39,"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有關電氣設備之敘述，何者錯誤？",{"number":31,"session":7,"stem":32},40,"依建築技術規則地下建築物之規定，供地下使用單元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為 3500 平方公…",{"number":34,"session":7,"stem":35},41,"下列何者非屬都市計畫法所規定的都市計畫變更回饋項目？",{"number":37,"session":7,"stem":38},43,"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40,"session":7,"stem":41},44,"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下列何者非地方政府優先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之考量因素？",{"number":43,"session":7,"stem":44},45,"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屬違規使用？",[46,49,52,55,58],{"number":10,"session":47,"stem":48},"113190","有關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組織與經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0,"stem":51},"112190","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山坡地設計時計算平均坡度之正方格坵塊，其每邊長至多不大於多少公…",{"number":10,"session":53,"stem":54},"11118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老人住宅服務空間之設置面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number":10,"session":56,"stem":57},"110180","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應按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何種比…",{"number":10,"session":59,"stem":60},"109180","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建築物安全維護設計，下列供公眾使用之公共空間，何者非屬必須至…",179186319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