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木結構時,下列圖例之接合節點在結構分析上屬於何種接合?

- A鉸接合正解 ✓
- B半剛性接合
- C剛性接合
- D釘接合
官方答案 A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4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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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木結構進行結構分析時,接合節點要假設為鉸接、剛接或半剛性接合,以及如何由接合構造判斷其轉動束制程度。
正解理由
依《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木結構的節點可假設為鉸接合或剛接合,難以歸入兩者時才假設為彈簧接合或半剛性接合,並特別指出木結構接合部要達到完全剛接相當不易,必要時須以實驗證明。判斷的關鍵在接合部能傳遞多少彎矩:扣件數量少、彼此距離近、集中在一處時,扣件群能形成的力偶臂很小,接合部幾乎不抵抗相對轉動,只傳遞剪力與軸力。依題圖所示,梁端以虛線表示的部分伸入柱內,接合處只靠少數幾支以小圓圈表示的扣件,緊密集中在梁斷面中央附近,圖上也沒有隅撐或分散配置的扣件群等抵抗轉動的構造。
梁端承受彎矩時,這組扣件會繞其中心轉動,對轉動的束制極小,結構分析上即假設為鉸接合,屬《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所附鉸接接合例的典型形式。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正確。扣件少而集中、轉動束制小,分析上以鉸接合模擬,只傳遞剪力與軸力、不傳遞彎矩,符合《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的鉸接假設。
- (B)
錯誤。半剛性接合依《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是「難以假設為鉸接合或剛接合」時採用,接合部仍有相當的轉動勁度,分析時須考量接合部的力傳遞機制、剛性與強度,常見於扣件數量多、分散配置而具可觀彎矩抵抗的接合,可參照同規範第 3.4.1 節所附剛性及半剛性接合例。題圖扣件少且集中,轉動束制甚小,直接假設為鉸接即可,不屬半剛性。改成正確的說法:扣件群分散布置、具可觀轉動勁度但達不到完全剛接的接合,才歸為半剛性接合。
- (C)
錯誤。剛性接合假設構材交角在受載前後維持不變、能完整傳遞彎矩;《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明言木結構接合部欲達完全剛接相當不易,必要時須以實驗證明。鋼結構的完全束制接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36 條第 1 項也是以「構材間之交角在載重前後能維持不變」為準,交角會改變的則屬部分束制。題圖僅以少數集中扣件連結,梁端相對於柱可以轉動,交角無法維持,與剛接假設相反。
- (D)
錯誤。「釘接合」是依扣件種類區分的接合方式,與木螺絲釘接合、穿孔釘接合等並列(《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6.2 節、第 6.3 節、第 6.6 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06 條也把釘列為木構材接合的手段之一。它回答的是「用什麼扣件連結」,不是題目問的「結構分析上的節點假設」;分析上的節點類型是《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4.1 節所列的鉸接、剛接、半剛性(彈簧)接合。選項層次不對,改成正確的說法應為鉸接合。
記憶點
節點假設只問「能不能傳彎矩」:扣件少而集中就是鉸接,木構造要做到完全剛接很難;釘、螺栓、木螺絲釘是扣件種類,不是分析模型。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